无论是什么疾病在治疗时,首先就要了解导致疾病产生的原因,然后才能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制定治疗方法。通常癔症的原因都是以下这些。
通常情况下,导致出现癔症原因包括:
一、精神刺激:使患者感到委屈、气愤、精神紧张、恐惧等精神刺激或重大生活事件,往往是本症发病的直接原因或成为第一次发病的因素。有部分患者在以后的发作中可无明显的诱发因素,而是通过触景生情或联想,或自我暗示而发病。童年期的创伤性经历,如遭受精神虐待、躯体或性摧残,则是后来发生转换性和分离性癔症重要原因之一,但躯体化障碍的发病与精神因素关系多不明显。
二、心理素质:精神因素是否引起癔症及引发何种癔症与患者心理素质有关,一般来说,具有癔病性格的人遇有精神刺激,易发生癔病。所谓癔病性格系指:
1、情感丰富:情感鲜明强烈,但不稳定,容易感情用事。
2、暗示性强:主要是指在一定环境气氛和情感基础上容易接受外界影响,以及容易对自身的某种感觉或某种观念无条件的接受(自我暗示)。
3、自我中心:即处处吸引他人对自己的注目,富于表演性、戏剧性或者说是夸张,目的是为了博得人们对自己的重视与同情。
4、富于幻想:在情感基础上想象丰富、生动、活泼,甚至难以区别现实与幻想。